('第6章面二
“让我们进行第二个问题。”
“稍等,沃夫先生,关于这个案子,我还有一点补充,可以想象,女子的家庭环境比较差,生活肯定不富裕,再加上律师费的负担,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。
所以作为律师我建议,在刑事追责上,别忘了让他们附带民事赔偿作为这么多年的精神损失费,我觉得500大洋起步就挺合适。”
“哈哈哈,顾先生,你可真是个好人。”
“我只是为我的当事人利益最大化,身为律师这当然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“以前打过不少案子吧?看你这么年轻,我居然一开始还以为你会缺乏经验,我得为我的偏见向你表示歉意。”
“感谢你的尊重,我是打过一些官司,而且很有趣,如果有机会进入律所,我们可以交流下经验。”
出门在外,身份是自己给的,兵荒马乱的,案件多的很啊。
“好,让我们进行第二个问题,今天晚上,租界工部局新增了一条规定,从明天开始,禁止所有人穿红色旗袍,一旦发现,入狱十年。
第二天,有个人穿了红色旗袍上街,被当场抓捕,怎么辩护?
我提醒你,看见她穿了红色旗袍的人很多,无可辩驳的事实。
这个问题可不容易,我可以让你多想想。”
沃夫教授说完还饶有兴趣的扬头微笑,颇具挑战意味,随后往后一靠,拿起烟斗啪嗒嘬嘴。
这种闲的蛋疼的表情,匪夷所思的面试题目,真想让人抽他两巴掌,然后吊根胡萝卜让他勤勤恳恳去赶磨。
顾砚声稍作思考,直接回答,“这个问题,看起来像是个死局,但是也不算难。”
“容易?”沃夫教授皱着眉惊讶,翘着腿都放了下来,摆明了不信,“你想清楚,这可是目击者众多的当场抓捕。”
顾砚声也不藏拙,“租界的巡捕用穿红色旗袍的理由,抓捕了该名女子,对吧?”
沃夫点头:“对,合理合法。”
顾砚声也点头认可:“那好,请问租界的巡捕是怎么确定该名女子穿的是就是红色的旗袍?”
沃夫一愣,“亲眼所见,我说过了。”
顾砚声哧的笑了一声,摇摇头:“亲眼所见就是真的?亲眼所见,它就不能是假的?
如果说是真的,那我就有问题了。
请问,什么是红色?
法律规定所有人禁穿红色旗袍,那么法律有没有规定过,怎么样的颜色算红色?
一半红一半绿,是不是红色?
一点红,剩下全黑,是不是红色?
或者干脆,我抬起左手,用刀在掌心划了一刀,握成拳头滴了一滴血在一件黑色的旗袍上,那这旗袍算黑色还是算红色?
如果一滴不够多,我疯了,我抬手擦了一管血在我的黑色旗袍上,那这又是不是红色?
暗红,黑红,五彩斑斓的橘红,世界上的色彩那么多,我敢打赌,工部局绝对没有对红色的区间做过具体描述。
工部局出一条规则,只需要在法典上增加一行内容,但是如果要规定红色的区间范围,恐怕往法典上加一吨纸都不够。
现在工部局定义模糊,这是他们自己工作上的疏漏,就想凭这条抓捕我当事人,这是在践踏法治。
法治精神,疑点利益归于被告,法无禁止即可为。
如果这都能算红色旗袍,那么今天但凡有人想栽赃陷害,比如往法官大人,往公董局董事身上甩了一滴红色血液,那是不是该立刻把两位大人抓起来,判个十年监禁?
巡捕房就该条例未经核实就抓捕即程序违法,该女子如果找我代理,我觉得可以反诉巡捕房无端扣押我当事人,要求道歉赔偿。
如果还不满意,我觉得当时在法庭在座的各位,所穿的西装,律师袍,乃至堂上坐的法官大人的法袍,它就不能是旗袍的一种了?
工部局有没有定义过,什么是旗袍?
别搞的全法庭的人出个门都得被抓进去,那就成了全天下的笑话了。”
沃夫哈哈大笑:“顾,你可真是人才,思路清奇。”
作为一个杜撰的问题,这个回答已经直指核心。
抓一个女人可能在社会上掀不起波澜,但要是工部局自己践踏法治,绝对有一帮法学的人会出来群而攻之。
“这个回答满意么?”顾砚声明知故问。